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民生

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将提高

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将提高

2015-04-29 09:00:49

  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讯 (吴学军)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我省1957年以前参加革命工作,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期间被精减和1958年以后参加工作因工负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被精减的职工(包含我省民政部门管理的外省精减回陕定居职工),月生活补助标准将提高,最低补助标准将由279元提高到307元,最高补助标准由726元提高到799元。
      此次生活补助费调整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筹集并支付,无支付能力的困难企业经审核认定后,按照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原单位不复存在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发放;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的,由原单位所在市县的民政部门负责,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外省回陕定居精减职工补助由省财政列入预算,民政部门直接发放。

  • 相关阅读
  • 商洛交警提醒您,五一出行要注意

    商洛交警提早研判确保五一期间道路安全畅通 “五一”放假3天,商洛交警每天安排三分之二的警力上路,落实国道、省道以及高速公路勤务工作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定路段、定任务的责任制,加强辖区道路交通...

    时间:04-28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