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济因素。调查表明,目前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总体水平不高,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老年人占43.2%,月收入500—1000元的占24%;1001—1500元占11.7%;1501—2000元占10.4%;2001—3000元占5.8%;3000元以上占4.9%。由于经济收入有限,老年人除在吃穿用等日常生活方面必需开支外,有的还要看病买药、贴补儿女生活、资助孙辈上学,而用于学习娱乐、外出旅游等精神文化方面的支出相对就很少。
3.心理因素。老年人普遍有“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和儿孙绕膝,享受天伦之乐的思想,既期盼子女事业有成,鼓励其远走高飞,又对“儿女不在身边,心中烦恼无人倾诉”时有抱怨。随着年龄增大,老年人的心理也逐渐发生变化,常被失落、孤独、焦虑等情绪所笼罩。此时,配偶就成为老年人的主要精神支柱。大部分老年人都保持着和谐的夫妻关系,相濡以沫,白头偕老。假如一旦丧偶,失去对方的沉重打击将会给老年人造成严重的精神创伤,心理抑郁苦闷,甚至引发严重的躯体疾病和精神障碍。
4.设施因素。社会各方面提供的具有满足老年群体精神文化需求功能的设施或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公园绿地、健身场地、健身器械、科普画廊、电视节目、图书报刊、知识讲座、老年大学等方面。调查中组织老年人对文化娱乐活动设施和活动内容进行满意度评价,其中满意度较高的项目是电视节目,其次是老年大学,之后依次是锻炼场地、知识讲座、健身器械、图书报刊,满意度最低的是公园绿地和科普画廊。户外活动场地的缺少,限制了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的开展。也有不少老年人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电影下乡、养生保健知识下乡工作。
加强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建设的思考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老年人的物质生活逐步改善,他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愈加强烈。如今的老年人大多觉得生活枯燥,心理孤独寂寞。所以,想方设法地填补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空白”,就需要不断地延伸、扩展和优化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的“空间”。
1.重视心理关爱。应把关注老年人心理和精神健康问题作为文化养老的重要内容去抓,在文化教育、舆论宣传、心理咨询、疾病康复、志愿者服务和精神产品提供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落实“快乐晚年,精神关爱”行动,扶持建立老年心理服务组织和服务网络,积极创建老年精神关爱示范基地和示范点。培训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应设立聊天、心理咨询等服务场所,开展心理健康和科学生命观等方面的教育。
2.发展老年教育。应把老年教育列入终身教育体系,统一规划,加强管理,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提高教育水平,力争在每个镇都建立老年大学教学点,利用各种远程教育手段,为众多的老年人就近或居家接受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3.丰富文化生活。镇、村社区应经常组织开展科学、健康、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成立老年歌舞队、秧歌队、戏剧队、健身操队、门球队等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娱乐活动队伍。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艺术活动,办好各级老年活动中心,让广大老年人“老有所乐”。
4.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发挥老年人的优势和特长,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社区建设等活动,营造“老有所为”的社会环境。积极搭建老年人才服务平台,拓宽老年人参与社会的渠道。
5.保障合法权益。各级司法部门应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各级公安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妥善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惩处。并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