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两名村干部在4年内合作造假账,套取10笔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79000余元。近日,此二人被洛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该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这两名村干部分别为洛南县洛源镇某村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任职期间,此二人在协助政府实施退耕还林工作中,通过造假账目、假报表的办法先后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共计76亩,并于2005年至2009年间共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等款项共10笔79000余元,各分得39000余元。
近日,洛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此二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案发后二人投案自首,并退回全部赃款,依据刑法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华商网讯(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