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敏峰)为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确保纠风扎实有效开展,近日,市气象局印发了《2011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全市气象部门要围绕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全市气象会议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促进各单位更好地抓住机遇,推动科学发展。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坚决纠正,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确保令行禁止。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坚决整治收送礼金等问题,继续开展深化“小金库”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控制会议、文件、通信、办公等费用支出。进一步改进整顿机关作风,严明纪律约束,提升管理效能。
《意见》强调,全市气象部门要立足于工作实际,进一步查找分析原因,抓紧整改落实,为年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考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要建立健全“单位一把手主导,部门上下联动,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气象工作中心,服务事业发展大局,着眼于增强公共气象服务业务能力这个中心,着眼于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测水平这个重点,着眼于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这个核心,着眼于提高气象服务满意率和气象信息覆盖面这个目标,把新时期气象工作中心作为政风行风工作的切入点。积极发挥各项工作责任制落实的主观能动性作用、公共气象服务的社会效益贡献作用、行政窗口服务的良好形象作用、各级台站建设成效的基础性作用、行评组织的督导性作用,进一步提高气象预测预警和服务能力,提升气象部门良好的行业形象,为商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