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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2011-08-18 08:28:16 来源:

  本网讯 (翁 震)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六部委的统一部署,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接近尾声。两年来,全市共查获假劣药品4264种次,查获不合格医疗器械79种次,取缔无证经营窝点9家,捣毁制假窝点2家,受到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组的充分肯定。

  药品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药品安全责任更加明晰。市、县政府及时召开动员协调会,指导药监、卫生、公安等5部门起草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夯实工作责任。今年,再次在洛南县启动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镇安、山阳县启动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走向深入。

  安全用药氛围不断形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在全市系统各单位、部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饮食用药更安全”演讲比赛;在该局网站开设法律法规和药品专项整治专栏;在《商洛日报》开设“饮食用药更安全”专题栏目;先后5次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现场解答群众问题50多条。牵头组织扶贫等部门和医疗单位100多人,在商南过风楼镇举行“送医送药送知识”三下乡启动仪式;开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五进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120条,散发宣传资料8万份,接受咨询群众近5万人。

  药品市场整治成效显著。建立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组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生产销售假药、违法发布药品广告和通过邮递渠道销售假药等专项整治,重拳打击各种药械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从药品源头到终端的质量监管,及时曝光药械违法典型案件,形成了药械市场整治的强大合力,药械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市药监部门率先在全省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新建和改造标准化药品检验室,药品检验监测技术手段不断完善;制定出台《药械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依法行政行为不断规范;从人大、政协及监管对象中聘请了行风监督员36名,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制定《药械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设立监督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组织对全市药品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和继续教育,企业的诚信和守法意识不断增强。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全市人民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