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汪 锳 见习记者 陈 静)11月3日至4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委员兼法工委主任杨尊法带领省人大立法调研组来我市,就《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调研,征求修改意见。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建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振开陪同调研。
省上在今年年初起草制订了《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就扶贫开发对象、制度与机制,扶贫开发措施、扶贫项目与资金管理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作了一系列规定。调研组先后实地查看了丹凤县留仙坪乡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华茂生态肉鸡养殖加工项目、商南县金丝峡旅游扶贫示范点、清油河镇河西移民搬迁示范点、试马镇移民搬迁示范点建设情况。
在听取了我市汇报后,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近年来的扶贫开发工作,并就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开发条例(草案)》的修订工作听取了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商洛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显著,走在全省前列,受到了中省的肯定。商洛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实行的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制定的《商洛农村十年扶贫开发规划》《商洛市“十一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商洛市高寒边远贫困山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商洛市企业支农增收和推动扶贫开发科学发展》《商洛旅游扶贫行动规划》等政策文件,建立的部门协作、部门包村扶贫、抓党建促扶贫机制,都为制订《开发条例(草案)》奠定了良好基础。调研组强调,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扶贫开发显得越来越重要,这不仅关系到地方经济的发展,更关系到社会和谐、城乡统筹发展。制定和出台《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将使各地扶贫工作有法可依,也必将推动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缩小发展差距。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立法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积极配合做好立法工作,力争早日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