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王文奇)近日,市政府组织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为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各县区也成立相应机构,将任务层层分解,将责任逐级明确,做到分工负责、分片包干,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集中活动中将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让群众正确理解,主动配合。采取多种形式集中报道整治工作情况,公开曝光一批违法典型;对主动纠错的大力宣传,树立典型,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整治坚持“先城镇后农村、先大街大道后背街小巷、先川道后山村”的原则,坚决拆除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危害公共安全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拆除非法占用城镇公共绿地、道路等违法建筑,违规突击建设的“隔夜楼”以及借危旧房改建、征地拆迁安置等违法建设。为确保整治效果,将组织各级国土、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公安、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处理暴力抗法或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工商、环保、卫生、消防、税务等部门依法吊销从事违法建筑企业的相关证照;其它职能部门通力协作,综合执法,推进整治取得实效。把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列入镇、村(居)目标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日常监管作用。对今后出现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不仅坚决依法拆除,还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不仅在拆违中不予补偿,还让其自行承担拆除成本,彻底消除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根源。严查国家公职人员支持或默许建设单位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行为,严查瞒报、谎报、拒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严查对管辖范围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不力及推诿扯皮、延误工作进程的行为,严查纵容、煽动群众、亲友干扰、抗拒执法的行为,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