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方由朝)3月7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工委主任李健伟,省林业厅副厅长高永民带领的《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草案)》立法组一行来我市调研,就即将颁布实施的《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草案)》,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选良陪同调研并主持由我市林业、发改、环境、财政、国土、旅游、水务、公安、文广等部门负责人和市内几家主要景区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
我市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全省林业重点市。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2.3%,比全省平均值高20.88%。我市森林公园从1992年开始兴建,到2000年就实现了面上起步,点上突破,呈现出了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目前,全市已批建森林公园9处,其中国家森林公园4处,省级森林公园5处。“十一五”期间,全市森林公园总面积发展到34万亩,建设完成投资7.68亿元,接待游客356万人次,门票收入1.378亿元,带动相关产业收入9.6亿元。
调研组在听取我市森林公园建设情况的汇报后,高度评价了我市在森林公园建设中,能够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保护资源为核心,以生态立市、产业兴市为宗旨,通过有效开发森林资源,达到了更好地保护生态资源和实现富民的目的。
座谈中,市上有关部门围绕做好森林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就建立科学的资金投入机制,管理机制,环境、水资源的保护机制,动、植物的保护机制等,分别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