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王峰 张花)据城镇住户抽样调查: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2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8%;居民消费能力增强,人均消费性支出3414元,同比增长18.8%,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调查显示,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606元,同比增长14.4%,是拉动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443元,同比增加83元,增长23.1%。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837元,同比增加115元,增长16.0%。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127元,同比增加44元,增长52.8%,成为城镇居民增收的亮点。
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和消费环境的不断改善,城镇居民消费能力和信心都不断增强,消费支出保持稳步增长。据城镇居民抽样调查显示: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3414元,同比增长18.8%,居民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从消费支出构成来看,除交通和通信支出略有下降外,其他各项支出均保持增长态势。
但是,和全省其他地市对比,我市城镇居民收入分别比全省、全国低754元、1871元。增速在全省处于第9位,仅高于西安市、杨凌区。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比重较高,二者占总收入的88.6%,对政策性调资的依赖性较强。居民自主创业意识不强,经营性收入仅占总收入的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