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周天文)根据中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我市紧紧抓住制约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不断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落实措施,推动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加强调查研究,健全落实机制。市委政法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各县区委政法委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办公用房、干部待遇和经费保障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区结合实际,逐项制定工作方案,逐步予以研究落实,使政法委机关基本实现了班子配备坚强有力、职能和机构规范统一、职责和权限协调一致、力量和经费保障到位的工作要求。
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各县区认真贯彻中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党委政法委书记均由常委担任,配备2至4名专职副书记,由副书记兼任综治办、维稳办和610办主任,同时设综治办、维稳办和610办专职副主任。实行党委政法委与综治办合署办公,县区610办、维稳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领导小组办公室、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等机构挂靠政法委。政法委的职责由过去相对单一的管理政法工作扩大为涵盖政法、综治、维稳、防范和处理邪教、维护国家安全、平安创建等方面的工作。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工作职能。各县区党委政法委积极协助县委组织人事部门抓好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提拔任用和政法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在其他部门和镇领导干部提拔任用中,县委政法委在任前出示综治维稳鉴定,在任命后开展综治维稳谈话。近年来,共协助组织部门考察干部近8000人次,提拔、调整政法部门干部4200多人次。同时,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制定出台了《执法监督实施办法》、《错案追究监督办法》等文件,认真做好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大要案件和疑难案件的协调督办工作,坚持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全面开展。
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区委、政府坚持把加强司法保障、提高政法部门的装备和信息化水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了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机制,落实了政法部门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保障水平得到逐步改善,县区党委政法委办公经费、涉法涉诉求助资金、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专项经费等基本得到落实,有效保障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