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方由朝)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决定,8月中旬到9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与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政府计生部门相互联动的形式,组织开展《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
这次评估工作旨在检验地方性法规实施的效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通过对条例修订三年多来的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原因等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为省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条例提供依据,也使《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能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评估工作分准备、调查评估、总结分析三个阶段,将按计生部门专业调查问卷、单位调查问卷、社会公众调查问卷和商洛市《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立法后评估调查四个问卷,对市、县区人口计生部门,镇、街道办计生办进行全面调查;对市、县区级机关,市、县区级工青妇和社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村委会、社区等自治组织进行抽样调查;对市民、村民(包括农民工)按照总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