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李成宝)近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给予丹凤县铁峪铺镇东川村的14岁初中女孩周梦青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周梦青和她的爷爷奶奶在拿到救助金时激动的热泪盈眶。
1997年前后,丹凤县铁峪铺镇化庙村村民王铁付与族妹王会玲恋爱,后二人关系遭家人反对。1997年11月王会玲与铁峪铺镇东川村村民周丹江结婚,二人婚后于1998年7月28日生育一女儿,取名周梦青。1998年11月6日晚,犯罪嫌疑人王铁付趁周丹江外出打工之机来到王会玲家。零晨一时许,王会玲因害怕二人关系暴露让王铁付离开,王铁付不愿离开。推搡中王会玲从床上拿出一把单刃匕首以自杀相威胁让王铁付离开。王铁付夺过王会玲手中的匕首,遂产生了杀死王会玲,然后自杀的念头,于是王铁付便将王会玲杀害,王铁付见自己的行为被王会玲的婆婆发现,便翻窗潜逃。2011年11月19日王铁付被警方抓获归案。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王铁付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时,周梦青向商洛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刑事被害人救助,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实地走访了解双方的家庭经济状况。经查,犯罪嫌疑人王铁付案发前居住在铁峪铺镇化庙村东沟组,居住偏远,条件较差,家里有土木结构房屋三间,父亲过世较早,其与母亲、弟弟一起生活,其母亲现已过世。案发后,
王铁付在外潜逃期间与湖北省郧西县羊尾镇朱家沟村许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两个子女,一家人无固定居所,常年租房居住。王会玲的丈夫周丹江系家中独子,王会玲被害后,周丹江于2001年5月在村上的石料厂干活时意外身亡,女儿周梦青已成孤儿,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现两位老人年龄都已偏大,常年多病,家庭又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王铁付杀害王会玲,对王会玲的家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无实际赔偿能力,且本人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尚需抚养。根据刑事被害人救助的意见精神,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向商洛市政法委申报对周梦青进行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经商洛市政法委审查同意,决定给付周梦青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金49000元。救助金拨付到位后,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庆忠安排副检察长彭旭在秋季开学之际及时将49000元救助金送到周梦青的手中,并鼓励周梦青一定要好好学习,孝敬老人,努力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