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方由朝 卢宁)日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出文件指出,为了确保我市禁烧烟煤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禁烧烟煤的会议纪要》要求,由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组成招商小组对无烟煤供应商进行了招商资质评审,经公示后确认,陕西商山物流有限公司、陕西神龙腾飞物资有限公司两家符合无烟煤供应商要求,为2012年无烟煤供应商。市(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冬季采暖购置煤炭时,凡不在确认的无烟煤供应商处私自购置无烟煤,财政部门不得列支,相关部门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