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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力发展养老保险事业职工幸福指数大幅提升

2012-10-31 08:24:48 来源:

  本网讯 (李立平)近日,从市养老保险经办处获悉,经过28年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前,我市近10万参保职工老有所养,2万余名离退休职工人均月养老金1657元,并为近0.6万名未参保的集体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128万元。养老保险事业让全市城镇参加养老保险职工的幸福指数大幅提升。

  我市是1984年开始启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改革,2002年加大改革力度,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截至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已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近年,在实现国有、集体企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又以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等为重点,扩大参保面,目前已为23016名城镇从业人员办理了养老保险。全市各级经办机构加大清除零账户工作力度,做实个人账户,为近2万名断保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今年来,他们多措并举,新增扩面9602人,完成省市下达任务的198.96%。全市共有参保单位1423户,是2001年778户的1.83倍。

  现在,我市参保职工由2001年的3.81万人增加到目前的近10万人,年征缴养老保险费,由2002年的0.29亿元提高到现年的3.2亿元,累计征缴养老保险费20.36亿元,为养老金发放提供了坚强资金保障,发放资金由多年出现缺口,由省上调剂,现在已基本达到收支平衡。

  我市在扩大养老保险人员的同时,依据政策,大幅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2002年,我市离退休人员10683人,先后两次为他们调整养老金待遇,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提高到504.67元。特别是2005年以来,我市离退休人员实行养老金8连调,期间又通过采用为离退休人员多次提高生活补贴等办法,先后为参加抗美援朝人员增加生活补贴、为企业军转干部提高养老保险待遇、为有独生子女的退休人员增加补助金等措施提高待遇。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为21170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1.21亿元,人均月养老金水平达到1657.28元,是十年前的4.36倍,并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为了让更多的企业退休人员晚年过上幸福生活,我市对未参保集体人员努力实现应保尽保。2010年以来,按照省上和市上有关政策规定,经人社部门认定,对未参保集体企业超龄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管理。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还抽调专人,加班加点,为其办理参保和退休待遇计发。截至今年10月份,已有9256人已经人社部门认定,其中,已办理退休5513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127.66万元,他们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