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马建良)商洛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向市政府印送了评议意见,将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两次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出审议决定,使人大监督落地有声。
针对市政府及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整改落实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情况,基于有些问题在短期内一时很难彻底解决到位,整改成效不够明显这一实际,常委会将评议整改落实列入2013年监督工作议题,开展了“再回头”二次审议工作。4月27日,市人大专门召开评议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对整改落实工作提出4点要求。5月21日至22日,市人大又成立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评议整改落实工作督查组,深入14个工程和地段实地察看规划执行情况,详细了解城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认真检查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区违法建设监管情况。随后,市人大立即召开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评议整改落实工作座谈汇报会,听取市规划、建设城管局和商州区政府关于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评议整改落实工作的专题汇报,督察组详细反馈督察情况,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到位。6月20日,市政府就整改落实情况向10次常委会逐条作了汇报,经过审议,常委会作出《关于对市政府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决定》,并提出4条督办建议。决定要求将评议意见整改落实尚未完全到位的问题,与加强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议案一并办理,由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并定期向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对整改不力,群众意见大的主管部门负责人,人大常委会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