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记者 李敏)9月25日,我市召开国庆假日旅游工作电视电话会,安排部署全市国庆黄金周旅游工作和贯彻落实《旅游法》有关工作。副市长刘荣贤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我国首部《旅游法》将于10月1日起全面实施,对于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权益,规范旅游市场提供了法律保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旅游法》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严格依法规范旅游经营行为,确保国庆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会议要求,各县区政府、各级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及成员单位,要按照“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统筹做好假日旅游安排工作。要加强对旅游车辆、景区索道等特殊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测、预警及应急防范,及时公布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和实时流量,制定和实施游客控制方案,全面做好旅游安全及市场秩序大检查工作。要完善出现恶劣气候变化的应急预案,做好乡村游、自驾游、自助游等的安全引导和应急救助准备。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游客投诉,并通过多种渠道建立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等旅游公共信息,为游客创造便利的出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