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张德清)近日,省发改委将商洛市确定为陕西省2013年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这也是我省确定的第一个循环经济试点城市。
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富民强市为主题,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线,围绕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目标,在完善规划体系、强化技术研发、构筑发展载体、培育产业体系、健全保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国土部、北京循环经济研究院、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中国地质科学院等部门单位、相关专家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认可,新华通讯社刊发了《陕西商洛以发展循环经济破解水源地尾矿治理难题》文章,中国经贸导刊、中国循环经济等30多家中外媒体专题报道了商洛循环经济工作,辽宁、山西、河北等8省10多个地市先后派员来商考察学习,省发改委、国土厅联合发文在全省推广商洛尾矿综合利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经验,国家发改委批准我市为全国第一批共伴生矿产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据悉,我市在创建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城市期间,将围绕构建循环型工业、循环型农业、循环型服务业以及社会层面四大循环体系,实施228个循环重点项目,总投资549亿元。到2017年,全市资源产出率比2012年提高16%,尾矿综合利用率达到50%,资源产出、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排放各项指标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指标,全市生产总值达到815亿元(不变价),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收入比2012年翻一番,基本建成10个循环型工业园区、50户循环型工业示范企业、50个循环经济示范社区、100个循环经济示范村、3个生态示范县、20个生态示范镇、200个生态示范村,将商洛打造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关天经济区生态发展示范区,届时商洛市将成为引领全省乃至全国循环经济发展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