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张 溢)在出差途中驾驶警车去景区游玩,结果被网民拍了照片贴在网上。日前,被网络炒得沸沸扬扬的商洛制式警车“陕HA142”国庆期间逛佳县白云寺景区的网帖经查属实,涉事的商州区法院4名工作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并在全市通报。
经查,2013年9月22日至26日,商州区法院副院长薛红炜带领该院执行局局长王健、执行二庭庭长杨丹锋,乘坐“陕HA142”制式警车前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和我省榆林市执行案件。9月25日返回途中,4人应执行局局长王健之弟邀请驾驶警车前往佳县白云山景区游玩。10月10日,此事被网友在“华商论坛”曝光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事发后,商州区纪委迅速调查并作出处理: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商州区法院副院长薛红炜党内警告处分,对相关责任人执行局局长王健、执行二庭庭长杨丹锋责令纠错,对工作人员王健警示提醒。
日前,市纪委将此案在全市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在各级纪委三令五申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禁止“四风”的情况下,薛红炜等人放松自我约束,借执行公务之机到景区游玩,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市纪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更加坚决地执行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更加主动地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更加严肃地实施纪律责任追究,切实增强纪律的刚性约束。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坚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决不姑息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