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岳军 李力)12月9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首次人民监督员评议会,3位人民监督员对拟作不起诉的李某挪用公款案、屈某行贿案、吴某玩忽职守案、李某玩忽职守案进行监督评议。
评议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汇报了案情、证据、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就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自首等犯罪情节、相关法律适用等向案件承办人员提问和交流,办案人员回避后,人民监督员独立进行了评议表决。最后在无记名方式下,4个案件均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办案部门拟不予起诉的意见。
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为人民监督员颁发聘任证书、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并制定《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细则》,在具体程序和环节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更好地发挥了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评议和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