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紧扣“勤政为先、廉政为基、领导垂范、制度保障”的清廉主线,以创新促发展,以实干惠民生,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积极服务群众就业创业。通过举办招聘会、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活动,及时下拨各项就业补贴资金,开展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援助,为求职者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4440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2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3.1万人,创经济收入50.2亿元。办理农村居民进城落户7.2万人。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3亿元。
大力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全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41.25万、43.26万、12.5万、6.6万和11.33万人。按时为28.5万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1.51亿元,发放率99.31%。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720元。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9.01%和70.0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持续推进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了《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公开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9人。组织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104人。军转安置任务圆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企业最低工资制度有效落实。全力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制定下发了《劳动用工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办法》,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权益。加强了职工带薪年休假计划备案督查工作,保障了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举报投诉案128件,结案128件,结案率100%。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6件,涉案金额756.11万元,当期结案152件。
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以“阳光人社、民生为本、服务先锋”为主题,树立党建活动品牌。扎实开展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户的“三进三服务”活动和“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全面提升了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