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杨 林)遵照中央八项规定关于精简简报的要求,市政府办近日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工作简报进行了清理规范,明确要求从6月1日起,市政府部门和单位将只准《商洛政务信息》《决策参考》《发展改革动态》等19种简报保留开办,这意味着相比2013年底将有18种简报停办,核发简报种类减少48.6%。防汛抗旱、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简报均属停办之列,今后这些常设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简报将统一纳入其办公室所在部门和单位,医改、商丹一体化工作动态等临时性简报将一律停办。
去年底,省委办、省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治理文山会海二十条措施〉〈省委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保留目录〉的通知》下发后,市政府责成市政府办牵头对市政府37个工作部门、8个事业机构以及商丹园区的简报编发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以及商丹园区在认真做好自查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就保留简报向市政府办专文请示。市政府办按照上级关于“2014年1月1日前未办的原则上不再创办,每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对照2013年底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简报种类减少一半左右”的硬性要求,结合各单位工作和简报编发的实际情况,在办公室党组深入研究,并依次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同意,下发了《关于准予编发商洛政务信息等19种简报的批复》。明确提出,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推行简报注册登记许可制度。从6月1日起,凡未经批准的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自行开办简报,若有重要情况信息需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报送的,由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送市政府办信息科,由市政府办信息科审核择优编发。文件同时规定,原已开办,本次未予保留的,一律停止编发;已批复准予刊发的简报,连续6个月未编发稿件的,视为自行停办。市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要明确一名熟悉业务的领导分管政务信息工作,并选派1至2名责任心较强、具有较高文字功底的同志,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信息简报采编工作,建立起相对固定的信息员工作队伍,及时、规范、高效地做好政务信息采编报送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