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记者 赵有良)近日,经市编委会研究,确定将原卫生局的职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进行整合,分另组建市、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市编委会研究,将卫生局的职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原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整合组建后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省有关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负责同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
同时,原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划归同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有关执法监管机构和技术服务资源的整合事宜,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予以统筹考虑。市编委会还明确规定了新组建的市、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机关编制和精减比例。目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组建工作已进入实质阶段,各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组建工作也将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