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讯 (万宝 建良)10月22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时,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办理结果并不理想,并提出了改进办理意见。会议作出决定,将这一议案办理期限延期一年,确保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真正取得成效。
在2012年初召开的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关于对加强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议案》被确定为大会唯一议案,要求市政府在3年内办理完毕。为加快推进议案办理,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并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题询问;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评议整改列为监督重点,再次成立整改督查组,对评议整改落实效果开展督查,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评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评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决定》,将落实尚未到位的问题议案一并办理;2014年本是这一议案的办结之年,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两个检查组,对议案办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在10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在议案办理中做了大量工作,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但由于我市撤地设市时间短、起点低、欠账多、问题多,市民关注度高,普遍认为办理结果不理想、成效不明显,对办理工作不满意。有鉴于此,会议决定将关于对加强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议案办理再延期一年,要求市政府在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向全体代表作出解释说明,拿出延期办理规划,并将办理结果提交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要求市政府针对议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大落实力度,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据了解,满意率高、办结率低,是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的通病。以往形成的惯例,是时间期限一到就算过关,人大代表和受访群众对此很有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推出的“议案办理不过关延期办理”举措,可望有效提升办理效果、有效促进工作落实,从而实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