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指导常态化 提升乡镇人大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乡镇人大处于基层第一线,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发挥乡镇人大作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市人大组成7个检查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7县区督促贯彻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落实情况。目前全市7个县区98个镇(办)人大机关设立了办公室,落实编制190名,工作人员已基本配备到位,有效地解决了镇(办)人大无人办事、日常工作无法开展的突出问题。二是落实基层人大工作经费。目前镇(办)人大日常工作、人大会议、代表培训等经费已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普遍提高了无固定收入代表参加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的误工补助标准。三是加强基层人大代表培训。指导县乡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每年都对市、县、镇三级9370多名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全市共建立代表活动小组619个,建立标准化代表活动室559个,达到了“六有”标准,为代表日常活动提供了良好保障。四是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连续3年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跨县区交叉视察活动,拓宽了代表的视野,提升了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建立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实行代表向选民述职,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增强了人大工作的活力。
坚持议案建议办理常态化,积极回应代表关切
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会前安排部署。在每年人代会召开前,市人代工委都要召开各县区人大主管领导和人代工委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和安排代表议案建议提写工作。二是会后集中交办。人代会后,及时召开交办会,对代表建议进行集中交办,与承办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目录编印成册,及时发送到每一位人大代表手中,为代表督促检查建议办理工作提供方便。三是办中督促检查。通过召开通报会、经验交流会、网上办理、归口督办、领导包抓、集中检查、年度考核等形式,提高办结率。每年市人大常委会都要选择40件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议案和建议,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政府领导包抓督办;实行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归口督办。每年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全市各承办单位,对每次人代会代表提出的建议逐件进行全面检查,指出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2012年以来,共办理代表议案6件,建议、批评意见791件。四是评选表彰先进。按照市人大《关于评选表彰市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及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暂行办法》的规定,每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及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活动。四年来共评选表彰优秀代表议案5件、优秀代表建议意见45件、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30个、先进个人45名。责任考核和评选表彰,激发了代表提好议案、建议意见的热情和各承办单位办好议案建议的积极性,从而使代表建议的落实率、满意率达到97%以上。(作者系商洛市人大研究室主任、副主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