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共八章六十六条,主要对条例的适用范围、立法应遵循的原则、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地方性法规的批准和公布、地方性法规的解释、修改与废止、地方性法规的适用与备案等主要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无数云山供点笔,许多风景待成诗。面对新形势、新使命,市人大常委会决心,按照《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五年立法规划、2016年度立法计划,扎实、稳妥、有序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实体法的立法工作,为加快建设“法治商洛、美丽商洛、幸福商洛”保驾护航。 (叶文广 余江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