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包年”后的通行规则
办理年费包缴的车辆一次性通行包缴高速公路和非包缴高速公路路段时,年费包缴范围内的高速公路(路段)享受免费政策,年费包缴范围外的高速公路(路段)按现行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计费;
若卡内余额不足时,将转为现金收费,且包缴高速公路(路段)不再享受免费,将按现行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缴纳车辆所驶高速公路的全程通行费;
已办理年费包缴的车辆只通行非包缴高速公路(路段)时,用户仍按照原缴费模式缴纳通行费;
未办理通行费年费包缴的西安市一型客车通行包缴高速公路时仍按原规定缴费标准计费。
年费卡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了车辆通行费年费包缴的用户,通行高速公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需遵守“三秦通”相关章程、用户服务指南和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有关规定。
车辆必须使用本车所属的三秦通(交通)卡。
需要行驶超出年费包缴高速公路(路段)时,要保证卡内余额充足。
在年费包缴高速公路范围内,U型车辆(出入口为同一收费站)仍按照该收费站至联网高速公路最远端收费站的往返费额标准全额计收通行费(含包缴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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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重大节假日公路免费通行方案正报批 将尽快出台实施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昨在接受采访时称,关于重大节假日期间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方案,目前有一些新的进展。据了解,有关部委已经协调一致,方案正按程序报批,批准后将尽快出台实施。
他透露,五部委办已经组织了4个小组,分别对广东、湖南、吉林、河北、山东、安徽、陕西、甘肃8个省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进行督导。
他还表示,对一些城市实行车辆限行、购车摇号、牌照拍卖,包括征收道路拥堵收费等,这些措施本质上属于交通需求管理的范畴。(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