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包”政策第12条中,虽然明确表示了生产者或销售者在交付产品的过程中,需要交付“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但在这一系列随车文件中,目前投诉纠纷发生最多的“汽车合格证”并未被列入其中。这就意味着车主付完全款后仍有可能因没有合格证而无法上牌。
近两年来,因合格证问题而导致的汽车维权事件随处可见,但在“三包”政策中,这一问题仍然没有得到重视和解决。
同时,在汽车“三包”政策中,所有的退换以及维修都基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这一前提,并对因车主操作不当或自行维修不当等状况给予生产或销售者免责,但如何鉴定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还是车主操作不当所致,车主在维权过程中的“鉴定难”成为又一大衍生问题。
虽然汽车“三包”政策中提及,“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以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可以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但是,目前我国专业的汽车质量鉴定机构数量极少,鉴定费用高,少则数千元,多则几十万元的鉴定成本对普通车主来说无疑是个难以承担数字,一旦最后维权失败,这笔费用最后由车主自己承担,这意味着消费者维权时要冒巨大的风险。(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