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小暑,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氛围,就如盛夏一样热风频吹。
7月1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要求,推动节能环保和再生产品消费,政府公务用车、公交车要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步完善配套设施。这是自去年国家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之后,中央政府再度出台扶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实质性政策。这也意味着,新能源车在开拓市场依旧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鼓励政策在短期内将从鼓励私人购车转变为重点扶持“公交+公务”两大细分市场,加速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普及。
有分析师指出,新能源车技术上已经成熟,国内的商业化运行试验也直接印证,能满足城市内的代步需求,在中国应当走“先政府、后集团、再私人”的发展路线。
鼓励政策密集出台
根据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将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既要有政策支持,更要创新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包括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推动节能环保和再生产品消费,政府公务用车、公交车要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步完善配套设施。到2015年,使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这也是自去年国家发布《发展规划》之后,中央政府出台的释放出最为积极的信号。与此同时,科技部部长万钢也积极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吹暖风,认为只要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持续下去,看起来很艰巨的50万辆目标还是可能实现。
其实,在国务院提出的政府采购以及公交体系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发展时,部分地方政府也开始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
7月6日,据媒体报道,山东省政府将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地方国有公交企业购买新能源大巴。其中,对购买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补贴目录车型,由省财政给予最高每辆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购买国家补贴车型以外的10米以上,使用镍氢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和超级电容作为储能器的纯电动公交汽车、混合动力公交汽车,将给予最高每辆不超过40万元的补贴;而购买天然气公交汽车的,将给予每辆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
而在今年3月,广东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中,到2015年全省形成20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万辆;并制定了一揽子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包括加大政府采购规模,减免路桥费、停车费等,以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为突破口。
本月初,广州市政府在调整限购政策相关措施时,也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的扶持力度,将节能车与新能源车区别对待,对购置新能源车的单位和个人不需再通过摇号或竞价申请增量指标,可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办理车辆登记。
“公交+公务”将先行
有分析指出,本次国务院释放出来的信息,意味着国家在新能源汽车的鼓励政策,逐步转向提升公务车采购以及公交企业的大巴,市场刺激也从私人市场调整为“公交+公务”市场。
据工信部数据,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为1.63万辆。截至去年底,共有629款车型列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累计生产2.74万辆,其中私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为4400辆,试点城市累计建成充换电148座,充电桩807个。而据中汽协不完全统计,去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12552辆,其中纯电动汽车11241辆、插电式混合动力1311辆。销售新能源汽车12791辆,其中纯电动汽车11375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1416辆。
然而,这与《发展规划》中提出的目标相距甚远。据《发展规划》,到2015年,我国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