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缄默数年后,腾讯再度发起针对“QQ”商标权的争夺战,直接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告上了法庭。此前,商评委在奇瑞的申诉下,裁定撤销腾讯在汽车类用品中注册的QQ商标。
对此裁定,腾讯显然不服。早在2001年,腾讯就在通讯服务领域提出了注册“QQ”商标的申请,后又于2005年在汽车类用品中注册了该商标。腾讯方面声称,“奇瑞一直在搭腾讯的便车,一直在侵犯腾讯公司的合法权益。”
奇瑞却不这么认为。奇瑞的代理律师表示,腾讯在2001年注册的是“QQ”图形商标,而奇瑞已于2003年在汽车领域注册了“QQ”字母商标,早于腾讯。在其看来,身处通讯服务领域的腾讯,却要在汽车领域注册QQ商标,明显是恶意注册。
事实上,双方在“QQ”商标权上的缠斗已达十年之久,期间曾一度和解,腾讯甚至默许奇瑞的QQ广告登上其网页。此番再度开战,起因为何?
值得注意的一个背景是,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与车联网技术的兴起,IT行业正开始向汽车等传统制造业渗透,甚至试图在汽车智能化的进程中,与传统车企争夺主控权。而这场汽车领域的“QQ”商标之争,主角正是IT界的明星腾讯和民族汽车业的代表奇瑞。
谁在侵权
7月16日,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腾讯公司起诉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的案件。之前,腾讯曾在汽车领域注册“QQ”商标,在奇瑞汽车的申诉下,商评委裁定腾讯公司在汽车类用品中注册QQ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应予以撤销。
随后,腾讯不服这一裁定,将商评委告上法庭。身为第三方的奇瑞汽车虽然不是被告,但由于事关自己切身利益,也积极应战,其代理律师还专门带上一个红色的QQ汽车模型出庭。
在法庭审理期间,奇瑞汽车的代理律师与腾讯公司的代理律师唇枪舌战多个回合,就谁应该拥有QQ商标权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奇瑞方面指责腾讯“恶意注册”,腾讯则反击奇瑞是搭了腾讯QQ的“顺风车”。
腾讯的代理律师称,商评委的裁定依据属于断章取义,《商标法》第31条规定的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但是腾讯公司并不存在“不正当手段”,奇瑞公司也没有“合法”、“在先”使用。
该代理人称,早在2001年,腾讯公司就在通讯服务领域申请注册了“QQ”商标,经过广泛的宣传推广,QQ通讯业务到2003年已超过2亿用户。在奇瑞汽车使用“QQ”商标前,腾讯的“QQ”商标已经构成驰名商标,所以在各个领域进行保护性注册。
在奇瑞公司在第12类商品上使用QQ商标之前,腾讯就已经在第12类上注册了第1962825号“QQ”(艺术体)商标。后来,腾讯申请注册4665825号QQ商标,仅仅是对此前艺术字体商标的延续注册,也是对其享誉全球驰名商标QQ的拓展注册,完全具有正当性。
该代理人还表示,奇瑞汽车从一开始策划汽车名称到后期的推广宣传,无一不是依傍早已知名的“QQ”商标和企鹅公仔,这种侵权行为不能产生合法的在先权利,“是奇瑞汽车侵犯了腾讯公司的在先权利,是奇瑞汽车侵权使用了QQ商标。”
不过,奇瑞汽车的代理律师对上述说法并不认同,其声称,在汽车类商品中,在腾讯申请注册4665825号QQ商标之前,奇瑞汽车关联公司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就已经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第3494779号QQ商标,而且腾讯在2001年注册的商标并非“QQ”字母,而是图形。奇瑞汽车于2003年在汽车领域注册了“QQ”字母商标,时间上早于腾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