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与字母,根本就是两个商标,因此,两个企业是在不同领域使用各自的商标,而且奇瑞QQ的销量累计已超百万辆,仅广告宣传费用就花了两亿余元,应予以保护。”奇瑞方的代理律师称。
对于腾讯公司延续注册的说法,奇瑞汽车代理人反驳称,争议的4665825号“QQ”商标与腾讯之前注册的1977837号商标为两个独立的不相同、非近似的商标,前者是英文字母,后者是鼠标样子的图形商标,因此,延续注册的说法并不成立。
在法庭上,奇瑞汽车代理人举着QQ汽车模型说:“之所以叫QQ汽车,是因为QQ尾灯的设计,尾灯亮起来时与QQ字母非常相像。”
腾讯公司代理人则反驳称,奇瑞汽车曾在自己网站上公布文章,说明奇瑞的名称来自于QQ软件。
奇瑞汽车代理人还表示,腾讯多年来一直在其网站上给奇瑞QQ汽车做广告,收取大量广告费,“这表明腾讯公司是明知、默许并乐于看到这种情况的存在,腾讯公司认为两个商标可以并存。”对此,腾讯公司的代理律师辩称,商业广告和商标许可完全是两回事。“本身是通讯服务领域的腾讯涉足汽车制造是不可能的事,但却要在汽车领域注册QQ商标,这就是恶意注册。”奇瑞汽车代理人称。
奇瑞之惑
作为奇瑞汽车迄今为止最成功的一款车型,QQ对奇瑞意义重大。然而,由于多年的商标争夺战,奇瑞一直未能拥有核准注册的QQ商标权。尽管奇瑞曾于2003年注册了尾巴向左右两侧对称展开的QQ商标,注册号为3494779,但因腾讯提出异议,至今仍处于异议复审程序。2006年,奇瑞又申请注册了一个字母版商标,目前也在复议中。
对于腾讯的此次“突然发难”,奇瑞也颇感意外。
奇瑞汽车公关部一位人士介绍,虽然在2003年奇瑞向国家商标局提出QQ字母汽车类商标的注册申请后,腾讯曾在异议期提出反对,但这么多年来腾讯与奇瑞并不完全是对立的,双方还曾多次讨论多方面的战略合作,如广告。
三年前,奇瑞汽车新闻发言人金弋波也曾表示,在商标争议问题上,双方已经化干戈为玉帛,并达成“默契”,决定共同推进“QQ”品牌的知名度和发展。由于所处的领域不同,双方还曾针对合作形式开展过多次磋商。
但腾讯对此有不同解释。腾讯公司内部人士向媒体透露,在2003年QQ汽车面世时,腾讯就曾向奇瑞提出过商标侵权的异议,但由于当时腾讯正忙于上市,所以没有公开起诉。后来,腾讯也曾向奇瑞发出律师函,但奇瑞一直没有做出实质性的回应。
2005年,奇瑞QQ汽车在上市两年后卖得热火朝天,腾讯不愿再容忍,公开诉诸法律。但当时当事双方都对外界避谈此事。
随后,此事却没了下文。关于奇瑞是否向腾讯支付费用以获取合作,外界不得而知。不过,奇瑞方面曾透露,之前曾有一位副总亲自带队到腾讯进行紧急磋商。
2005年5月,腾讯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申请,将注册“QQ”商标用在商标法所规定的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这项申请于2008年3月7日获准注册。
一年后,发觉此事的奇瑞汽车大为恼火,以上述商标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复制模仿驰名商标)、第二十八条(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第三十一条(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
商评委在奇瑞汽车对争议QQ商标提出撤销申请后,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情形,并据此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
腾讯的意图
一位工商系统工作人员在查询商标注册信息后向经济观察报记者透露,目前申请注册的QQ商标有50多项,申请方主要为奇瑞和腾讯。不过,腾讯在汽车行业的QQ商标注册被撤消,而奇瑞注册的QQ商标也因争议处于复议期。只是奇瑞在汽车行业已使用QQ商标多年,在形式上已造成实际拥有。而从整体来说,腾讯QQ的知名度更大,构成“驰名商标”,因此,双方都有主张QQ商标权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