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张福秦 席力) 原本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却因一场意外横祸戛然破灭。悲情尚未抚平,翁媳又因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产生异议。近日,山阳县法院漫川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财产继承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余丽(化名)与郭喜(化名)自由恋爱相识,2008年10月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仪式。双方关系一直很好,相继生育了两个女儿。2010年8月,郭喜在河南汝阳一钼矿打工,因矿洞坍塌致其当场死亡,后经协商矿方赔偿郭喜家人共计41.2万元。除去安葬花费5万元,剩余36.2万元被郭喜父母全部带走。正当余丽悲痛交加之际,小女儿又患病离世,对余丽精神上无疑又是雪上加霜。看到丈夫和女儿先后离世,丈夫的死亡赔偿金又被公公、婆婆全部带走,想到今后和女儿还要继续生活,在多次同公公、婆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余丽一纸诉状将公公郭宝(化名)、婆婆曹芳(化名)推上了被告席。案件受理后,法官深入调查得知,被告郭宝、曹芳常年在西安做生意。为防款项转移,余丽向漫川法庭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而后庭长带领法庭干警,驱车赶往西安,经查得知郭宝已将20万元款项存入其小儿子郭海(化名)账户中。经和郭宝谈话,郭宝承认该笔款项为郭喜死亡赔偿金中的20万元款项。在通知郭宝、曹芳应诉时,承办法官对二人释法明理,耐心做思想工作,希望能够调解解决问题。而二被告态度坚决,称余丽未与郭喜办理结婚登记,余丽没有权利继承该笔款项,经过再三讲解,收效甚微。法庭于是决定公开开庭审理。
转眼间,到了开庭时间,为能将纠纷彻底化解,杨鸿雁庭长和承办法官分别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3个多小时的耐心开导,双方终于被法官的真情所感动,并达成调解协议:郭喜尚有36.2万元死亡赔偿金,余丽分得8万元,她的女儿郭涵分得11万元。剩余款项归郭宝、曹芳所有。
案件经过多次做工作终于得到了调解,虽然法官们付出了很多的艰辛、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是看到纠纷能够成功化解,心里都感到了欣慰,几多付出,几多回报。但更重要的是,案件的成功化解使双方当事人在失去亲人后,受伤的心灵也得到了一丝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