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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婚分产发现 妻姐借名买的房被妻私卖

丈夫离婚分产发现 妻姐借名买的房被妻私卖

2014-07-21 17:12: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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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 王金辉H120

  华女士没想到自己同时成了两案被告:一是丈夫起诉离婚,索要房屋折价补偿款;一是姐姐起诉,要求将房屋所有权过户。而这套房此时已经被她卖掉。四方争房,这套房该是谁的呢?

  案情回放

  丈夫出走妻卖房 离婚诉讼追加买房人

  随着赵先生当上部门经理,应酬与日俱增。半年前因赵先生的晚归,妻子华女士与他大吵一架,不料丈夫便离家出走了。

  之后,赵先生便不接妻子的电话了。华女士去单位找他,却总碰到他出差。半年多没见到丈夫的华女士突然收到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赵先生竟起诉离婚 了。法庭上,赵先生态度坚决。听到连她一年前因儿子高烧不退而急得歇斯底里,都成了丈夫离婚的理由,华女士心灰意冷,当庭同意离婚。

  双方同意由华女士抚养孩子,赵先生每月支付生活费,但对于婚后取得房产的分割却达不成一致意见。原来,婚后在华女士姐姐的资助下,夫妻俩买了一 套房,赵先生同意房产可归华女士所有,但必须按照市场价补给他房屋折价款400万元。华女士则认为不公平,自己以后还要抚养孩子,最多能给赵先生80万元 房屋折价款。

  两人对房屋价款分歧较大,做评估较慢,法官建议先看看网上同地段报价。赵先生遂点开一家中介公司网站,输入同地段相似户型房屋,第一条显示的房 价就是800万。但赵先生越看这房源越觉得不对劲,忙问华女士:“这房子的户型、装修、家用电器跟咱家的一模一样,你是不是把房子挂到网上开始卖了?”华 女士点头,“你出走半年多,摆明不想跟我过日子了,我为什么不能卖?”

  见被告当庭承认自己私自处分房产,法官立刻中止了案件审理,告知原告先去房屋过户主管部门办理夫妻房产的异议登记,防止被告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赵先生立即赶到建委房屋产权过户大厅,要求办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异议登记,却得知华女士已将房子卖掉,现在房屋所有权人是刘晓力。这样,赵先生就无法办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异议登记了。他随即向法院申请将刘晓力作为案件第三人,追加到诉讼中。

  妻子姐姐起诉 讨要借妹妹名买的房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此时,华女士的姐姐华雅茹又起诉主张房屋所有权。华雅茹因几年前忘记房屋还贷时间,进了银行信贷黑名单,后来房价走低,她想 购房,便找妹妹商量借名买房。华女士与赵先生结婚后无力买房,一直在外租房住。华雅茹表示,自己手头的余钱足够支付首付款,借妹妹的名买房后,也由自己实 际支付每月银行按揭款,但要通过妹妹的银行账户划转支付;而这房子买来后,妹妹和妹夫赵先生可以无限期居住。

  华女士同意了。但她没告诉丈夫,赵先生一直以为是华女士借姐姐钱买的房子。

  就在赵先生离家出走后不久,房屋贷款都已还清,华雅茹找到妹妹,要求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华女士不同意,称丈夫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如果房子过户了,自己和孩子将无处居住。

  无奈姐姐催得紧,华女士情急之下,就私自卖掉了房子。她怕姐姐责怪,所以一直没敢说。华雅茹多次催促妹妹过户未果之后,于是近日一纸诉状将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归自己所有。

  华女士没想到自己同时成了两案被告:一是丈夫起诉离婚,索要房屋折价补偿款;一是姐姐起诉,要求将房屋所有权过户。华女士只好将此事向法官和盘托出。

  法官了解案情后,告知赵先生因华女士卖房时并未向购房人如实陈述婚姻情况,所以购房人属于善意取得,应该得到法律保护,房屋不会被追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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