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汪锳)12月7日,市长杨冠军主持召开市政府今年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商洛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这标志着我市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从制度层面上实现了全覆盖。城乡居民可按规定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最终实现城乡全体居民老有所养。
会议指出,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继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不断扩大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养老问题,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保障城镇居民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为全面推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健全经办管理服务机构,强化在政策宣传、组织参保、财务与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职能,切实加强各级管理经办能力建设。要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步伐,努力实现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城镇居民参保缴费、享受待遇提供便捷、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
会议强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和收缴保费,努力提高参保率和覆盖面;加强政策法规、档案资料规范、信息系统应用技术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各级工作人员的业务经办能力;认真落实财政缴费补贴和养老补贴资金,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确保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切实维护广大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对政府财政养老补贴和个人账户基金全过程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会议还听取并研究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建设粮油仓储设施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