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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公安局查处10起涉疫违法案件

2022-08-30

来源:山阳公安

  8月29日,山阳县公安局共查处10起涉疫违法案件,行政处罚11人。现将案情通报如下:

  1.李某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和阻碍执行职务案:李某(男,29岁,山阳县城关街道人)违反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政策,擅自外出闲逛,且未佩戴口罩,不听执勤人员劝阻,用手推搡民警。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和“阻碍执行职务”对李某处行政拘留,合并执行二十日。

  2.万某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万某(男,61岁,丹凤县竹林关镇人,现住山阳县城关街道某小区)自此轮疫情以来仅参加过一次核酸检测。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万某处五日行政拘留。

  3.崔某林寻衅滋事案:崔某林(男,58岁,山阳县十里铺街道人)以邻村应急喇叭播放的疫情防控法律政策信息广播影响其休息为由,发表辱骂邻村村干部的微信朋友圈动态,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寻衅滋事”对崔某林处五日行政拘留。

  4.张某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张某(男,24岁,山阳县十里铺街道人)以某小区内喊话器声音过大影响其休息为由,擅自翻越栅栏进入中风险区,将该小区院内播放防疫宣传的喊话器关闭。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张某处五日行政拘留。

  5.郭某涛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郭某涛(男,46岁,山阳县城关街道人)违反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政策,擅自从高风险区外出。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郭某涛处罚款处罚。

  6.周某、庞某凤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周某(男,26岁,山阳县南宽坪镇人)、庞某凤(女,57岁,山阳县南宽坪镇人)二人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私自驾车外出,被疫情防控卡点工作人员发现并制止。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周某、庞某凤分别处罚款处罚。

  7.庾某兰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庾某兰(女,27岁,山阳县城关街道人)违反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政策,擅自外出。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庾某兰处罚款处罚。

  8.路某术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路某术(男,56岁,山阳县小河口镇人,现租住在山阳城区某社区)违反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政策,擅自外出。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路某术处罚款处罚。

  9.陈某芳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陈某芳(女,52岁,山阳县王阎镇人,现租住在山阳城区某小区)违反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政策,擅自外出。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陈某芳处罚款处罚。

  10.全某坤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全某坤(男,24岁,山阳县高坝店镇人)违反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政策,擅自从城区某工地宿舍外出,且未佩戴口罩。山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全某坤处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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