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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公安查处多起涉网络谣言案件

2024-04-29

来源:商洛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杜忠来 江 锋)4月份以来,山阳县公安局紧盯造谣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集中打击整治活动,接连查办4起涉网络暴力、网络谣言案件,全力维护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
  2月25日,王某某到山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称:有人利用不雅视频对其威逼索要钱财。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申请QQ号伪装为女性和王某某聊天,在聊天中获取了王某某的不雅视频,后以曝光王某某不雅视频相威胁,对王某某进行敲诈勒索。王某某通过支付现金、转账等方式,先后5次付给张某72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11日,王某到山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称:其添加刘某为微信好友并聊天后,一微信用户联系王某,对方称捡到刘某手机,以曝光刘某与王某微信聊天记录为由对王某进行敲诈。王某通过微信转账、银行账户转账等方式向刘某共计转账10万多元让其解决此事。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刘某到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月份以来,熊某多次给何某发威胁、恐吓、辱骂的短信,在抖音上发布视频辱骂何某,给何某生活造成一定影响。3月13日,何某到山阳县公安局法官派出所报案。经查,熊某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山阳公安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熊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
  3月15日,山阳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网民杨某在抖音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一个虚构事实的视频,引起网民热议,造成不良影响。经调查,网民杨某在抖音平台发布的作品内容不实,系谣言,其对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3月16日,山阳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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