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讯(李会军)8月27日,柞水县政府召开2015年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县气象局关于全县气象现代化建设情况汇报,并原则同意全市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现场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步伐对进一步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提升自然灾害预警防范能力,健全防灾减灾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一是将气象现代化建设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由县考核办负责,结合全县气象现代化建设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际,拟定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方案,按程序研究审定后,纳入各镇(办)和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二是气象现代化建设和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与县气象局协商拟定具体意见,按程序进行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