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和市财政局长座谈会要求,为了在当前宏观经济大环境下,发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于“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作用,有效应对我区当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和缓解财政收支矛盾,10月16日,区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对进一步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进行再次安排:要求各支出股室在10月份集中精力对今年应该盘活的各类资金、各个专户的资金,彻底来一次回头望,认真核查清理,做到应收尽收、盘活用好。一是要积极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已明确到具体单位的,要做到文到即办,在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用款单位;未明确的,要督促主管部门在收到上级预算文件的20日内确定项目计划,财政部门要在收到项目计划的7日内下达预算文件。预算内专款、专户资金要在收到上级文件后的7个工作日全部下达到用款单位;二是要及时收回财政存量资金。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文件要求,将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收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或缴回上级财政,各股室要坚持年初清理时好的做法,做好对2013年度财政预算内、财政专户及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回收;三是要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要加快专户资金拨付,除国务院规定保留的财政专户外,其他财政支出专户资金从2015年起原则上只出不进,并在2016年底前必须使用完毕,其中2015年消化不低于60%,未按规定要求使用的,由公共预算收回统筹使用。
财政局长宋军民强调了工作要求:首先,各位财政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做好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严格执行中省有关规定,把盘活存量资金转变为当前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推进,坚持按季度进行清理盘活,做到该拨付的资金及时拨付,该收回的坚决收回,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支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其次,要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做好资金的及时下达和拨付工作,督促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形成实实在在的支出;最后,要切实转变观念,加快工作节奏,主动联系配合部门和项目单位,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