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廉”促学。推行了党委(党组)书记讲党课制度,确定每月最后一周为“廉政党课日”,由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支部书记组织开展讲党课活动。县委书记带头在县委中心组学习时亲自讲党课,镇和部门必须按月开展讲党课活动,写好党课讲稿和教案,在县纪委备案,下属单位和村组、站所的党课讲稿由部门纪检组、镇纪委备案审查。目前,全县已开展讲党课活动1298场次,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谈廉”劝行。推行了以“十必谈“为内容的廉政谈话制度,把廉政谈话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具体措施,由各级党委(党组)、支部书记负责,在干部提拔任职轮岗交流、项目建设启动、重要节假日、婚丧喜庆事宜、班子不团结、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群众有反映、干部作风漂浮、有不廉洁苗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后等10种情形下,积极开展对党员干部的约谈提醒教育。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开展各类形式的约谈谈话261场次,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评廉”肃纪。实行了勤廉测评制度,结合 “四个二”工作法,每季度由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对各镇办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及个人勤廉表现进行测评评议;每年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纪委委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勤廉测评,测评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同时,推行了党风廉政建设“黑名单”制度,将测评末位的领导干部记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控,直至再次测评优秀方可解除,目前,已开展县镇村三级领导干部勤廉表现测评1329场次,21人次被纳入了“黑名单”, 及时防止了小问题酿成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