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柞水县司法局在全县扎实开展“十
项举措惠民生 法律援助解民困”主题实践活动。本次活动以“扩范围、提质量、优服务”为重点,采取十项举措,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范围,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和保障能力,让更多的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讨得了公道。
十项惠民举措包括:一是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决定的申诉人中的经济困难人群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二是将军人军属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三是将7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只要其申请的事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凭老年证或身份证直接受理。四是将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坑农、害农案件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五是对五类困难人群免审查,两类人群上门服务。除农民工以外,对农村五保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生活困难补助金的人群,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供养的人群,重度残疾或者重大疾病且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人群等五类人群,凭民政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和有效证明直接受理申请。六是推行阳光法援、高效法援、廉洁法援,强化质量监管和社会监督。全面实行信息公开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质量考评制。定期旁听法律援助案件审理,定期回访受援人。七是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受理窗口化服务,推进咨询申请村村(社区)通,掌上通,拓宽电话申请和网上申请渠道,利用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兴载体开展宣传、咨询和自助申请服务,实现法律援助智能化。八是建立援调对接机制,推行诉前、庭前调解服务模式,建立咨询、代书、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援助形式并用的综合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实现受援人利益最大化。九是畅通法律援助异地协作,降低维权成本。就困难群众异地申请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和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案件异地调查取证开展协作,确保维权一路畅通。十是建立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互通互认机制。
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扩大我县法律援助的受援面,提升法律援助效果,树立司法行政部门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