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完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全区31个城市社区都建立了以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小组和居民协商议事会为体系的居民自治组织。并在各小区内设立居民小组长、楼道长、义务巡逻队、网格长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社区组织体系。同时在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辖区居民中推选责任心强、号召力强、服务能力强的“三强代表”进行社区事项管理决策,统筹安排社区各类事务。
二是增强居民社区认同意识。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社区建设的突出矛盾及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实际情况,通过广播电视、市民学校、报纸刊物等途径,通过小区内宣传橱窗宣传社区内的好人好事的方式,通过组织社区居民参与讨论社区问题等形式强化他们的社区意识,通过宣传教育,使社区居民认识到自己既是社区建设的参与者,又是社区建设的受益者,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共创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
三是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各社区对原有社区公约全部进行了修订完善,分别建立了居民议事厅,20多个社区举办了居民论坛,同时各社区还利用发行社区报纸、印送社区通报、社区网站、社区微博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一些社区工作、新闻,增加居民对社区事务、环境、动态的认识与了解,增进居民间的亲近感,提升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积级性。
四是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以社区为单位分别组织广大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以及对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社区要将居民意见、建议和遇到的困难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增强社区居民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积极性,促进党和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和作风。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祝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