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投入,倾斜政策,千方百计调动群众兴蚕养蚕。重点应在资金投入、政策保障、表彰激励等方面,全面调动群众发展蚕桑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加大投入,用活用好资金上把握好四点:一是紧抓机遇,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大力支持县业务部门到省市相关部门争取蚕桑项目资金,最大限度的发挥项目资金的作用和效益。二是结合新农村建设,退耕还林、以工代赈、小流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精准扶贫、重点村建设等项目实施,对蚕桑产业发展予以重点倾斜和投入。三是从蚕茧经营部门、龙头企业中提取发展基金,投入基地建设。四是政府从财政资金中进行投入或补贴,支持产业发展,每年扶持蚕桑产业发展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五是要建立风险发展基金,在蚕桑低潮来临时给予蚕农茧价补贴,保护蚕农栽桑养蚕的积极性。在优惠政策上,应尽快建立健全和恢复落实过去有效的促进蚕桑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重点在土地使用、设施建设、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在激励措施上,应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凡有利于生产和发展的都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农村产业大户,科技示范户应当推广烤烟生产上实行的披红戴花、物质重奖、媒体宣传的好方法,营造重视蚕桑,发展蚕桑的浓厚氛围。
(四)增强企业活力,发挥龙头带动作用。陕西镇安百盛茧丝绸有限公司是我县蚕桑产业的龙头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努力强化自身实力,充当好蚕桑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和骨干力量。要积极实施订单蚕业,不断完善“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蚕桑一体化经营模式,要本着有利于农民收入、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有利于促进蚕桑产业科学发展的原则,积极领办蚕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联合社把现行公司、收购部门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使经营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彻底解决生产、经营脱节问题,解决只顾索取,不顾发展的问题。充分发挥其协调管理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和加工的良性循环。收购经营部门和加工企业应千方百计克服困难,以大局为重,从长远着眼,严格执行和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积极提取发展基金,以工哺农、促进生产发展,在我县蚕桑产业整体滑坡的困难局面下,形成产业同抓、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适应市场发展变化的互动机制,使蚕桑产业重新回到良性发展的轨道。
(五)依靠科技强化服务,走科技兴蚕之路。应突出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县、镇、村、组四级服务网络,要充实加强县蚕桑站的阵地建设,增强技术力量,基地镇应逐步建立蚕技站,要有人员、有房屋,产茧万斤以上的村要配备蚕桑辅导员,专门服务蚕桑发展;二是加强技术队伍建设,要以蚕农为主体,培养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技术队伍,结合培育新型农民活动,对各地养蚕能手,养蚕户进行测评考核,按技术水平高低,选拔为农民土专家和高级蚕农,由主管部门予以确认,须发聘书,动态管理,定期考核奖惩,真正培养一批永不离乡的实用专业人才。三是大力推广新型养蚕先进技术,推广和普及方格簇、专用蚕室、省力化养蚕、小蚕共育、自动上簇等养蚕新技术,提高养蚕效益和水平;四是积极探索工厂化养蚕模式,在桑树资源基础好的村组,把缺技术、缺房屋、缺资金的贫困户集中起来,按工厂化管理从事养蚕业,从而获得收入;要加强桑树、桑园的科学管理和技术投入,提高亩桑效益,要加强与省级以上蚕桑科研机构的联系,交流信息,抓点示范,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在我县生根结果,通过不断增加科技含量,提高兴桑养蚕效益和水平。
(六)培育“强村大户”,形成蚕桑产业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作为养蚕主体的农户,要以养蚕为主业,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效益,没有一批农户的主要劳动力兴桑养蚕,没有一定数量的养蚕大户和专业户,任何地方、任何时候的主导产业都是空中楼阁、天方夜谭。发展蚕桑主导产业必须抓住农户这个最基本的生产单元,大力培育和扶持养蚕大户和专业户。目前可供农户选择的产业效益状况及劳动力结构和流向,蚕桑产业最主要的劳动力竞争对手是外出劳务,只有养蚕效益赶上或超过外出劳务效益,农民才会在家养蚕。要使劳力优先选择蚕桑产业,必须培育年养蚕10张以上收入万元的养蚕大户,进而扶持发展成为年养蚕20张以上收入三万元的专业大户。只有年养蚕达到10张以上的收入,才能在农户中至少稳住一个主要劳动力从事蚕桑生产,只有年养蚕达到20张以上的收入,才能集中全家精力专门从事蚕桑生产。只有这样,蚕桑产业在农户的主业甚至是专业主导地位才能形成,一村、一镇、一县也只有越来越多的蚕农成为大户或专业大户,主导产业才会真正确立并发展壮大起来,劳动力才能倾注在蚕桑产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