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天然气是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推进城镇化进程和打造宜居城市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燃气设施民生工程安全建设,洛南县四项举措加强2016年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定期开展以城区燃气门站、汽车加气站、燃气管道设施、用户室内燃气设施等为重点的拉网式安全检查,加强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监管,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依法予以整改和查处。同时,全面落实充装企业钢瓶检测、用户使用安全教育的主体责任,制定和推广钢瓶统一标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坚持燃气供应企业和燃气用具安装、维修单位职工持证上岗制度,燃气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入户安全检查,确保入户安检率100%。
二是强化燃气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必须符合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安全生产要求,加强燃气工程设计,依法办理燃气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加强燃气工程全程监管,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必须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燃气事故预防和应急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燃气管理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加快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加大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居民用户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用户的安全检查。督导企业完善应急抢险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资金、人员、机具等设备,切实提高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四是建立燃气安全宣传机制。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定期开展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消防知识、救护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和全社会的安全意识。燃气企业全年开展大型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不少于4次,不断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切实保证城镇燃气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