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涛)一是建立目标任务分解制度。将全年引资50.24亿元、到位25.12亿元任务分解落实到13个镇、74个部门,乡镇、部门全年必须分别完成引资8.6亿元、41.64亿元,实际到位资金4.3亿元、20.82亿元任务。
二是建立限定项目分享制度。亿元以下项目不超过2个引进单位或个人,亿元以上项目不超过3个引进单位或个人,第一引资人所占份额不得低于资金总额的60%。
三是建立责任保证金制度。从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第12月的津贴或绩效工资中扣除800元、副职领导每人扣除500元、一般干部职工每人扣除300元作为责任保证金,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退回责任保证金并给予责任保证金同等数额奖励;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其责任保证金上缴县财政作为招商引资专项基金。
四是建立奖罚激励制度。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奖励2-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奖励5000元,“招商引资服务先进单位”奖励2000-5000元,先进个人奖励500-1000元,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且位居后3名的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位居后3名的“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