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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医患纠纷调解机制

2011-06-27 14:13:46 来源:

  本网讯 我市积极推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以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为突破口,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9年以来,各县区医疗纠纷逐年上升,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负面效应。对此,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医疗纠纷化解工作,积极开展调研,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化解医疗纠纷的分析会、座谈会,深入剖析研究医疗纠纷发生的成因、特点和化解的措施,在继续沿用多种预防和处置方式的基础上,构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作为重建医疗机构新秩序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引导医患双方选择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按照人民调解的运作流程,理性化解纠纷,实现医患和谐。镇安县医调委共有委员7人,聘请退休法官、医生担任专职调解员,2010年1月到2011年4月底,共受理医疗纠纷15件,调解结案15件,调解成功15件,调解协议全部已履行,结案率、成功率、履行率均达到100%。洛南县于2010年9月成立医患纠纷调委会,配备2名法律专业专职调解员,聘请资深律师、保险公司职员和卫生局退休干部担任兼职调解员,医调委成立至今,调处纠纷7件,调处成功7件,无一例重复访。

  目前,我市各县区均在建或已建医患纠纷调委会,在调解医患纠纷方面发挥着很大作用。医调委作为专门处理医患纠纷的民间调解组织进行居中调解,程序简化,方法灵活,快速高效便捷地解决了一批突发重大医患纠纷,防止了矛盾激化升级酿成民转刑案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规范了解决医患纠纷的途径、程序、原则和标准,把说服教育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依法提出个人主张、依法维护自己权益贯穿调解的全过程,防止了患方闹事上访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