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赵晓翔袁 莉) 从今年1月1日起,洛南参合农民在镇卫生院住院可报销90%医药费用,住院患者年补助封顶线提高到13万元,个人补助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
此次调整的范围为:从2012年起,该县将参合农民筹资标准由230元提高到3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50元。省三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为2000元、补助比例为50%,省二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补助比例提高到60%;省非定点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补助比例提高到40%,对达不到起付线者,全部由患者自付。市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800元、补助比例提高到60%;市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400元、补助比例提高到65%。县级医院起付线为400元、补助比例提高到75%。镇卫生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提高到90%。将儿童部分白血病、先心病补助比例提高到70%。参合80岁、90岁以上老人门诊、住院补助比例提高到80%和90%。将普通门诊补助比例镇级提高到60%,村级提高到70%,个人门诊报销最高限额提高到60元。同时,对65周岁以上满口牙缺失参合农民每人补助600元实施全免费全口义齿修复;对儿童“两病”、耐药性结核病、重症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按全省统一诊疗方案实施单病种管理,突破补助封顶线后可再进入大病补助基金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