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商州区人民法院黑龙口法庭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来到三岔河镇灯塔村,在村民家里开展巡回审理原告张某诉被告赵某离婚纠纷一案。
原告张某与被告赵某于2005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2006年12月19日 在商州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07年7月生一男孩张某某。由于婚前双方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婚后双方也性格不合,婚后经常为琐事吵架,加上双方长期分居。张某于2011年底起诉要求与赵某离婚。但是春节前原告张某发生交通肇事造成骨折导致行动不便,其开庭前告知了法庭这一突发情况。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法庭决定前往原告居住地开展巡回审理。庭审顺利结束后原告激动地说道:“我真没想到春节刚过,加上前几日下大雪,法庭还能主动上门服务,巡回审理、就地开庭这一便民措施,切实方便了我的诉讼,太感谢你们了!”
近几年来,黑龙口人民法庭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措施,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工作,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法庭经常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工作,组织法庭干警走出法庭、深入群众、服务群众,通过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等巡回审判活动,主动深入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工厂学校等为他们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法庭用当事人“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不断提高调解撤诉率、服判息诉率,群众满意率,实现案结事了。黑龙口人民法庭为当事人提供各种司法服务和便民措施,受到了辖区当事人和群众的一致称赞。
新的一年,商州区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工作作为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继承和弘扬优良司法传统,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新的发展。努力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人民法院工作,不断拓展巡回审判工作范围,建立健全巡回审判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利、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韩学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