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王蒙 王曦峰)商州区板桥镇6名青年,在QQ上相约实施抢劫,日前被判刑,他们将为自己的犯罪付出青春的代价。
2011年7月1日凌晨,在洛南县高速公路一建设工地,一场抢劫案正在发生。十九岁的田某,浓眉大眼,长相敦厚,却是这次案件的主犯。他在网络QQ上与另外5名青年相约实施抢劫。作案时为防止被害人认出,他们还用帽子蒙着脸。十九岁的张某,在将被害人夫妇捆绑搜身后,在床上搜到了七千余元,顺手就带走了。二十二岁的田某鹏,是六人中年龄最大的,他负责租车、购买作案工具。还有三名田姓男子, 他们分工合作,共同实施作案。当时,他们闯入路边一工棚,对里面的住户采取殴打、捆绑等手段,抢走了手机、电机、电缆等物,以及现金七千余元。之后,6人连夜赶到山阳县城,又盗走两辆摩托车。
这6个小伙子均来自商州区板桥镇。他们平时打工之余,常常通过QQ聊天交流。2011年6月,骄阳若火,麦黄农忙,田某等6人在QQ上约好,在返回老家收麦时,伺机盗窃作案。当时,有人甚至没有回家,离开打工地后直接赶来汇合,一起来谋划,怎样实施盗窃和抢劫。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这6人儿时是玩伴,上学时是同学,相仿的年龄,来自同一个村,让几人格外要好。外出打工闲暇时,几人就通过QQ互相联系,交流心情。可是,慢慢地感到打工挣钱是那么艰辛,辛劳的汗水换来的却是微薄的薪酬,几个年轻人就想到利用偷窃来获取钱财,无知和鲁莽使他们滑向了犯罪的深渊。
近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盗窃罪起诉对6名男子提起公诉,洛南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对6人判处四至六年不等的刑期。
青春是美好的,铁窗却是冰冷冷的。面对法庭的判决,这些原本青春似火的嫌疑人,有的眼圈泛红,有的痛哭流涕,但愿这昂贵的"学费"让他们真正懂得如何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