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陕西新闻3月13日电(记者冽玮 通讯员刘艳)王某系陕西省商洛市人,1993年因犯盗窃、抢劫罪被商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又6个月,1995年因犯脱逃罪被商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999年10月2日刑满释放,其不知悔改,于1999年12月入户抢劫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在潜逃十二后终落法网。
1999年12月7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伙同雷某(已判刑)、惠某(已判刑)经预谋携带着事前购买好的绳子、菜刀、口罩、手套等作案工具,由雷某找车带路,三人乘出租车来到长安区鸣犊街办郭村(原长安县马兴乡郭村)雷刚家门外,由雷某望风看人,惠某、犯罪嫌疑人王某翻墙进入雷刚的住宅,持菜刀、匕首威逼并用绳子捆住雷刚夫妇,又用毛巾塞在口中,在屋内翻找财物,抢走被害人现金2300元、“万利通”影碟机一部、555牌香烟一条,后逃离现场。经长安县价格事务所鉴定,所抢财物价值793元。犯罪嫌疑人王某分得赃款480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1年12月13日,逃亡了十二年的王某终于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长安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将犯罪嫌疑人王超锋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