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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国有资产流失和非法合作方依旧

广西师范学院国有资产流失和非法合作方依旧

2014-01-08 09: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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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2013年“广西师范学院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背后有何勾当?”、“广西师范学院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勾当有几多?”、“广西师范学院党委书记连摆“官威”意欲何为?”等报道,引发国内多家媒体及众多网友关注。半年过去,事态的最新进展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领导换新损失依旧

  据了解,广西师范学院师范学院(下称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刘力、院长刘慕仁已被调离,新领导班子到位。在新旧领导交接班时,新任领导也曾对此事表示要尽快处理。但时至今日,不符合教育部26号令要求、注册资金仅518万元的广东高州市港兴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港兴公司),挪用师范学院约7300万元尚未追回,与合作方广西嘉利华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嘉利华公司)纠纷问题也丝毫未解决。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仍在继续,嘉利华公司的重大损失仍在继续。港兴公司不具备参与举办独立学院资质、实力一般、且从未涉足高等教育,却能“小三合法化”地取而代之嘉利华公司的“合法”经营仍在继续。师范学院是认为此事没有必要解决或者是不到时候解决,还是新官不理旧事拖着了事?

 

  师园学院成立的背景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下称师园学院)系广西教育厅2002年4月30日发桂教规划【2002】366号文批复学院试办,并被教育部2004年1月18日以教发函【2004】6号文认定基本符合办学要求的独立学院。

  根据当时教育部制发的《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文)第七条之规定:独立学院应具备的必要办学条件之一是有不少于150亩占地面积的独立校园,而师园学院在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的校园并非其独立校园。因此,师院亟需寻找合作伙伴共同投资兴建独立校园。在此背景下,嘉利华公司经广西教育厅、发改委、教育部等部门批复,确认其投资参与举办独立学院。

  2007年10月15日,嘉利华公司与师范学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约定共同投资在南宁市明阳工业园区创办师园学院。嘉利华公司根据师园学院办学需要投入建设资金,占65%股份,师范学院利用隐形资产、品牌效应和管理经验参与师园学院办学,占35%股份,合作期限50年。

  师范学院强行控制财务 独霸收益

  嘉利华公司在2008年用6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师园学院4栋教学楼、6栋宿舍楼、1栋食堂、1个篮球场和校园道路共约5万多平方米的建设工程,使师园学院能在当年10月招生上课。达到了当年投资建设、当年投入使用、当年完成合作要求,使师园学院具备独立的校园及基本办学设施的办学条件。

  2008年10月所收取的学费和杂费师范学院强行控制不让嘉利华公司插手,公然违反《合作办学补充协议》第二条:前三年的收益全部用于师园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的规定。同时所得收益数额和开支等情况都不让嘉利华公司知道,从2008年至2013年师园学院的各项收入平均约4000——5000万,可是到目前为止,师园学院的各项收支财务报表一份也未给嘉利华公司,亦未对外公开。

  师范学院的违约,造成嘉利华公司无奈向其提出暂停投资的请求。师范学院在师园学院第四次董事会上想以此为理由要嘉利华公司完全退出办学,但是在第五次董事会上到会的五个成员只有校方的二人签字而没有结果,更没有形成决议。

  2009年1月22日,嘉利华公司与师范学院签订《广西师院和嘉利华公司关于师园学院投资中止的协议》。“中止协议”签订后,到目前为止,师范学院仍不给嘉利华公司一份相关师园学院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财务对接,不进行投资确认,亦不履行“中止协议”约定对资产进行评估清算。而是和非法的港兴公司强用师园学院创造收益,从而导致师园学院陷入混乱。置师园学院一期建设工程竣工多年未验收,置广大师生安全和嘉利华公司的生死存亡以及师园学院的今后发展于不顾,置由于嘉利华公司的维权影响师园学院的稳定和教学正常秩序,同时影响到学院的教学质量于不顾。

  多渠道维权至今无果

  师范学院的种种不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和依法办学的嘉利华公司受到了巨大的损失。

  2012年11月起,嘉利华公司分别给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领导、教育厅 、区党委、区纪委监察厅、区人大法工委、区人大法制委、区政法委、区政府、区党委维稳办、教育部等单位和领导呈交了《请求立即查处广西师范学院严重侵犯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及其举办者广西嘉利华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法权益、违法引进不合格的合作办学者一事的报告》,同时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迄今为止,仍未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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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嘉利华公司员工到师院拉横幅讨说法。

  2013年9月11日,记者来到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答复,学院新领导刚上任,此事会尽快报告领导处理并给记者一个答复。

  同日,记者来到广西教育厅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说:“师范学院的这些事情我们都了解,还在处理当中,等处理结果出来再答复你们。”

  难道这个广西壮族自治区就可以“自治”到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放任这种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有悖法律的事情长期存在?

  直至发稿前,仍未收到师范学院和广西教育厅的任何答复。我们将持续关注并报道,敬请广大网友关注。

  作者:陈联城 (中国民生周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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