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冯凌民)买回大量猪肉却无法炖烂,这让蔡某懊恼不已。无奈之际他只得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该县药监局监察大队与畜牧中心人员迅速查处,为几名消费者当场赔偿损失,并对问题猪肉全部追回销毁。
因图便宜,近日,蔡某等3人在商南县长新路,从一开着农用车的肉贩子胡某手中一次性购买了价值近3000元的猪肉。回家后忙着收拾做成腊肉,并留下一部分准备给其他亲戚,电话里亲戚告诫他要提防有人销售老母猪肉。为防止万一,他急忙用高压锅煮了几块,结果煮了两遍都煮不熟。蔡某找到售卖猪肉的贩子后,将人和三轮车挡住,打电话请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县药监局监察大队迅速赶到现场,与畜牧中心人员联合查处,将商贩车上现有的30余斤猪肉予以没收,并让其为3名消费者当场赔偿损失,对已经销售的问题猪肉全部追回销毁。
食品药品监督工作人员提醒,时值年关,一些商贩将自行屠宰的猪肉运进城沿街销售。市民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盖有畜牧部门的“三章两证”,谨防部分贩子乘机销售老母猪肉和病死猪肉,老母猪体内有一种免疫球蛋白,是一种抗体,食用后可导致人体出现进行性贫血、黄疸、血红蛋白尿等。